农业农村部2018年有机肥补贴和奖励政策
发表时间:2021-03-24 11:21
关于对有机肥原料(畜禽粪便)收储运经营主体给予奖补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结合相关项目实施,积极支撑有机肥原料收储运经营主体发展和畜禽粪污收储设施建设。
1.促进有机肥运营主体发展:结合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采取政府向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化养殖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承担服务的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有机肥运送、施用到田,形成多元化、市场化有机肥生产施用服务模式。
2.加强畜禽粪污收储设施建设: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选择部分生猪、奶牛、肉牛养殖重点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资金重点用于规模养殖场改进养殖工艺和设备,配套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处理设施和输送管网,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等项目,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撑规模养殖场和粪污集中处理服务设施建设,优先扶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等专业从事有机肥生产的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产自销有机肥,使用有机肥生产线,生产的有机肥颗粒,施肥到田地里面。对此类组织,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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